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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CCOM Theory Ex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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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央音樂學院校外音樂水平等級

中國民族器樂常識與音樂基礎考試

 

中國中央音樂學院是全國最高水準重點音樂藝術學府。中央音樂學院校外音樂水平考級委員會,本著普及音樂教育宗旨,以嚴謹學術作風和優良傳統,為海外業餘學習中國樂器(簡稱:"中樂") 的音樂人士,提供專業權威性的水平鑒定與考核工作。

為弘揚中華民族音樂文化,中國中央音樂學院與加拿大庇詩省中樂協會合作,在加拿大地區舉辦中樂水平等級考試,包括<演奏技術>、<歷史樂理>(簡稱:" 中樂考級")。中央音樂學院從北京派員主考,評定及頒發中央音樂學院校外音樂水平等級考試證書,提高中樂專業水平,協助推動當地中樂發展。中樂考級指定教 材由中央音樂學院專家編寫,按循序漸進和重視基本功訓練的教學原則,學者如能按照正確教程學習,將會穩步向前,達到開發智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養。

加拿大卑詩省教育部正式接納由中國中央音樂學院考核及頒發『校外音樂水平等級考試證書』,從2007/8學年度開始,作為卑詩省中學〔校外學分課程〕 ( External Credential Program Courses ) 成績,批准學生申報作為高中畢業學分用途。

學分組別定名為Chinese 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 (CCCM) Course -『中央音樂學院中樂課程』,樂器類別包括:古箏、二胡、琵琶、楊琴、中阮、笛子共六項,考生准以其中〔單項〕<演奏技術> 連同 <歷史樂理>合格證書,合共申請總數八分,作為中學畢業學分用途。

學分組別及要求成績分別是:

Chinese 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 10 / 中央音樂學院中樂課程 - 音樂10組學分

- 第七級演奏技術連同中樂歷史樂理合格証書可獲四分。

Chinese 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 11 / 中央音樂學院中樂課程 - 音樂11組學分

- 第八級演奏技術連同中樂歷史樂理合格証書可多獲二分。

Chinese 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 12 / 中央音樂學院中樂課程 - 音樂12組學分

- 第九級演奏技術連同中樂歷史樂理合格証書可多獲二分。

 

按照學分課程要求,本省學生必須考取『中樂歷史樂理』合格證書,連同『演奏技術』証書才可申報學分。『歷史樂理』中文課本已運到溫哥華供選購學習。『歷史 樂理』英文教材正在編印,安排在二零零九年初供應,讓老師教授、學生學習、準備應考。考生將可選擇用中或英文作答試題,配合學生文字能力考取所訂學分。

 

二 : 考試

考試內容

器樂常識 :填空題、判斷題、選擇題、名詞解釋

基礎樂理 :選擇題、填寫題、移植題、問答題、分析题

筆試方式 :室內閉門,考試時間為90分鐘,選中文繁或簡體中文試卷,考生可以中文繁或簡體字作答。英文版課本印妥後,考生將可選用英文試卷作答。

考試教材 以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編訂

<中國民族器樂常識基礎樂理測試範圍〔第七、八、九級試用〕> 為主。

考試守則

1. 考生須於應考時間前15分鐘到達試場,向註場職員報到,經審核准考證及相片身分證件無訛,始准應考。遲到考生有可能被拒絕應考。

2. 考生因事未能按時應考者視為自動棄權,不予補考,也不退費。考生如因帶有傳染性的疾病,不應出席應考,並於考試期後10天內提出醫生證明文件,可獲退還己繳付的考試費,逾期申請恕不接受。

3. 考生須呈視准考證及附有相片的身份證明文件應考,如遺失准考證,必須盡快於考試前辦妥補發手續。

4. 除中央音樂學院的監考代表、當地職員、傳譯員和有關工作人員外,任何人士不得停留或徘徊考室門外聆聽、視看或拍錄考試進行情況。

5. 考生或其他有關人等攜往考試地點的財物,應自行保管,年幼考生在考試地點的人身安全,一概由家長、老師、或監護人負責。

6. 除考試必需品,例如書寫文具外,考生不得攜帶其他物品進入考室,違例者可被取消考試資格。

7. 考生在考試時,可能會被錄影。此舉主要為記錄考試公平進行,供評委研討之用。有關錄影,可能作為不記名的存檔,一律不對外提供或複製。

8. 考試答卷在試場經監考查封,直接速遞中國中央音樂學院閱批,考試成績單在考試後45工作天寄交考生,合格証書在90工作天後同樣處理。

9. 中國中央音樂學院與庇詩省中樂協會保留決定接受或取消任何人士報考的權利及考試最終評分的權利。

 

三 : 報 名

 

1. 時間表 開始報名 : 2009 - 3 - 1 星期日

截止報名 : 2009 - 5 - 15 星期五

寄發准考證 : 2009 - 5 - 25 星期一

考級日期 : 2009 - 6 - 14 星期日

2. 考試費用 : 每名考生加幣 $50.00 元

3. 報名手續

1. 所有報考申請須符合中央音樂學院所訂定的考試規則。中央音樂學院與庇詩省中樂協會保留決定接受或拒絕任何人士報考的最終權利。

2. 逾期報考申請將由主辦單位作個別考慮,倘獲批准,考生須繳付逾期附加費。

3. 報名表格可經由:報名地點 <庇詩省中樂協會>,導師,琴行,函索,傳真,電郵索取或於 <庇詩省中樂協會> 網頁 (www.bccma.net/) 下載。

4. 在填寫報名表前,應先詳閱報名簡章。

5. 考生填妥報名表後,必須連同考級費支票,於截止日期前經人手交回或郵寄至報名地址:

B.C. Chinese Music Association < 庇詩省中樂協會 >

303 - 8495 Ontario Street,
Vancouver, B.C.
Canada. V5X 3E8
Tel : 1-604-327-8807
Fax : 1-604-327-8606
E-Mail :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 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 document.write( '</' ); document.write( 'span>' ); //-->

6. 考級費支票收款人請填寫B.C. Chinese Music Association或 B.C.C.M.A。

7. 考生請按照考級費用表繳費,否則報名作廢。考級費用一經繳交,將不獲退還,亦不得用作代付其他人士考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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